关于大力推进医养结合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对护理需求、医疗服务需求持续增加,统筹相关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是新时期应对老龄化的迫切需要和积极举措。
目前,我省有些机构开始尝试医养结合模式,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不过,由于该模式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从实践来看,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政策保障不够。与医养结合有关的医疗、养老和医保政策受财力限制,对高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护理、医疗护理保障不够,很多护理项目不能纳入医保支付,很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力做到、养老机构难以免费做到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健康管理和上门护理服务;二是资源配置明显不足。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不足,护理床位比例偏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设施功能不完善;三是服务能力欠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老年人最关注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服务,但目前,很多社区养老服务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结合不紧密,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不能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叠加的服务需求。在机构养老中,老年人大多患有多种疾病,对医疗服务需求强烈,但专业护理人才比较短缺,同样难以满足入住老年人需求;四是工作机制不畅。医养结合的相关职能分散在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住房城乡建设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职责划分不够清晰,不仅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整合非常困难,管理过程中也难以形成合力;五是健康保险服务整体水平不高。目前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长期保障产品少,健康保险服务整体专业化程度较低。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作为战略性新兴服务业来培育,编制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合理规划机构数量、建设布局和人力配置,防止无序发展。建立完善医养结合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协调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研究制定《老年人医养需求评估制度》、《医养机构等级评定和质量评价标准》等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探索多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独立开办养老机构,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功能医疗机构,增加有效供给。鼓励没有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急诊、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服务合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合作,逐步推进责任医生签约工作,引导和鼓励责任医生、社区护士与居家老人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及时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
三是加大对医养机构建设的公共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设立医养结合服务专项基金,支持医养机构的场所建设、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机构设置的养老机构、老年病床、护理院或新增的养老床位等,可按条件同等享受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等多种形式开展医养服务,给予建设用地、税收减免、放宽准入、资金支持等政策扶持。
四是完善补贴、报销支付政策。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落实相关医疗保险等支持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保范围,优先审批。鼓励探索对特定老年人的医疗康复和护理费用采取包干等方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也可按床日付费方式进行打包付费。对慢性病、老年病、肿瘤病等病人建立家庭病床和合理收费标准,规范居家的医疗护理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医疗服务价格,符合规定要积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护理费用长期保障机制建设,研究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适应医养结合的商业护理保险,强化多种保险政策衔接。
五是建立医养结合现代信息系统。创建涵盖“智慧呼叫”、“智慧医疗”、“智慧健身”、“智慧教育”等功能的网络平台,创建社区“虚拟养老院”,为居家老人提供紧急援助、居家养老、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休闲娱乐、人文关怀等服务。
六是加大医养结合从业人才培育力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帮助养老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到综合医院进修培训,提升能力。推动落实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受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鼓励组建专业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更多社会力量自觉加入医养结合机构的养老服务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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