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人口较少民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的建议
非遗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文化战略意义。黑龙江省非遗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内容独特,全省共有联合国命名的非遗名录项目2项,国家级名录项目34项,其中人口较少民族的非遗包括赫哲族伊玛堪、鱼皮制作工艺、嫁令阔、乌日贡大会、婚俗,鄂温克族瑟宾节,达斡尔族乌钦,鄂伦春族摩苏昆(民间曲艺)、古伦木沓节、桦树皮制作工艺等技艺共18项。“赫哲族伊玛堪说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传播主体传播能力不足。一些濒危的非遗项目,出现传承危机。文化的保护、创新、传播开展不足,传承人才匮乏,传承多靠信念支撑,个别非遗项目后继无人,缺乏人才造血机能。即使有传承人,也存在着个别传承人没有传播能力的情况。二是产业化方面,转化率不高,产业空间相对狭窄,缺乏规划。如部分非遗项目无法开展生产性保护或缺乏市场竞争和发展意识。三是现代经济与现代生活方式对非遗传播的冲击,使信息传播刻板化、不平衡、不充分,社会影响力较弱。
探索黑龙江省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播的路径,能够优化我省非遗产品的供给内容、供给形式,提高非遗的传播力度,带动文化资源的再生与传播,还能转换我省非遗发展方式,推进龙江文化振兴、继而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此,建议:
一、构建文化自觉意识,扩大传播影响范围。要积极开展各种非遗传播推广活动,有效发动非遗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开展各种非遗展演、对外交流演出等活动,通过内容多元的传习所、展示厅、非遗馆、民俗体验馆、非遗工坊等非遗场馆设施,使非遗重新回归民众生活,增强市民非遗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为少数民族非遗公众传播起到直观而有效的展示作用。改变以往“博物馆式”重实物精品展示的方式,关注非遗活性特征,注重传承人活态展示,加强与民众的互动,增强直观体验,让受众领略到非遗的真正魅力,在民众间构建文化自觉意识,逐步改变以政府为主要力量的传播方式,更多引导社会参与,鼓励传承人、保护单位、企业、媒体、学校等社会力量自发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非遗推广活动,扩大传播影响范围。
二、与科技接轨,拓展数字传播渠道。完善主体机能,深入挖掘非遗蕴含的核心文化价值,创造优秀的传播内容。利用现代电子设备来模拟非遗操作,在抢救性记录中,利用动作捕捉技术记录传承人的动作呈现。利用互联网、智能终端(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媒体扩大非遗的传播范围,降低非遗传播成本,加快非遗传播速度,构建完整的黑龙江非遗新媒体传播链条。积极发展电商、泛娱乐等直播经济,打造、挖掘一批有影响力的直播平台和主播人才,积极探索“云直播”等新型传播模式,助力宣传推介文旅资源。提升文旅场所数字化服务水平。支持重点景区、文化场馆智慧化建设,完善联网售票、智能检票、智慧导览等便民化服务功能,满足游客个性化、多元化需求。运用旅游服务中心等平台的大数据采集分析能力,推动旅游营销、监管、服务等工作提质增效。
三、以人才培养为导向,加强传承式传播。从培养、资助和教育方面,从非遗进校园、设置非遗文化特色专业和专门学院等方面,教育传播培养爱好者与接班人,保障非遗持续传承。一是在职业类学校、少数民族地区开设与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相关的业务培训,每年明确一个专题或者一个类别,重点加强民族民间工艺人才在冠名权、地标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自我保护及维权意识,强化其品牌培育、营销、管理和保护意识,强化市场营销、市场拓展、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经营意识,强化传统生产与现代技术有力结合的生产技能。二是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源,举办学术研讨活动和课题研究,拓展非遗的研究力量。
四、以文旅深度融合为契机,助推非遗产业升级。将非遗与数字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产业等经济发展新引擎相结合,构建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新格局。将有产品输出具备较强的产业化发展条件的传统美术类、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进行产业化、创意化开发。采取资金扶持、项目扶持等方式,支持发展民族工艺品产业,鼓励和推动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聘任民族工艺大师,提升民族工艺品的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设立少数民族手工艺品发展奖励基金,建立少数民族手工艺品传承人奖励机制。针对传统技艺类、民俗类和传统美术等非遗项目,在我省的博物馆中建立非遗馆展示、展演并开展非遗公众活动,强化博物馆非遗传播效应。在全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推进中对文化企业予以方向引导和政策支持,力争早日建成非遗一条街(展销中心),为我省人口较少民族非遗产品搭建集中销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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