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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基层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协商民主向全民、全社会延伸和推广。基层协商民主对中国民主政治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对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基层协商民主迅速成长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和面临一系列问题与挑战,应进一步深化基层协商民主的内涵建设,优化基层协商民主的外部环境,积极开展基层协商民主的创新、探索和试验,全面推进协商民主和政治体制改革。

【关键词】基层协商民主  问题  对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进一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②

这些战略部署和构想是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前提下,对民主政治实现形式的新的重要论断和发展。它充分吸收了国际上协商民主理论发展的合理成分,集中体现了我国协商民主实践形成的鲜活经验,创造性地开辟和勾画了未来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方向和着力空间。同时,也给基层协商民主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提出了更多亟待解决的课题和问题。

一、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协商民主和基层协商民主

什么是协商民主?关于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③

与此同时,对于协商民主具体定义和内容的理解,目前各方面的认识和观点略有差异,但基本上大同小异,整体取向高度一致。例如:

“协商民主指的是自由平等的公民基于权利和理性,在一种由民主宪法规范的权力相互制约的政治共同体中,通过集体与个体的反思、对话、讨论、辩论等过程,形成合法决策的民主体制、治理形式。”④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的决策体制或理性的决策形式,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倾听别人的观点,包括对道德问题提供协商的空间,在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做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⑤

中国协商民主的具体形式和类型多种多样。其中最重要的制度设计和实现方式,就是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基本组织形式和运作平台、并构成具有中国特色基本政治制度的政治协商。此外还有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平台和依托的人民代表协商,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原则的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党内协商,以及由政府组织和主导、以信访制度、听证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情协商、民意协商等。但上述协商民主形式的性质,基本上都属于顶层协商和上层协商的范畴,是小范围内的、管理阶层和精英人士之间的协商,也是传统意义、传统观念下的协商民主形态。与此不同,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各种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则是一种全新的协商民主探索和尝试。

所谓基层协商民主,是指在中国社会的基层推广实现的、以普通群众为基本主体的协商民主。这个基层的具体含义,包括广大农村社区中的农民,广大城市社区中的居民、流动人口,也包括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职员,各种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中的成员等等,是推动未来民主政治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要层面。基层协商民主是具有全民意义和社会底层意义的协商民主,是协商民主向全民和全社会的进一步延伸和推广,是具有最广泛的参与性和最充分的代表性的社会民主政治探索和实践。

基层协商民主,正在成为协商民主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将直接决定和影响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前进步伐和走向。

(二)基层协商民主对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关键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经济发展对社会政治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提高我国政治体制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尽可能将民间的参政需求和民主冲动纳入到现行体制框架内有序释放,进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化进程,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基层协商民主有助于促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渠道。协商民主鼓励公民自觉参与政治对话、政策监督,有效推动基层民主向纵深发展;协商民主鼓励立法和决策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公共协商,在参与过程中公开自己的偏好和理由,尊重他人的意见。公民参与意味着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相关问题、制度和政治体系之间的联系;参与可以在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共同体机构、公民与问题、公民与决策乃至公民与整个共同体之间建立密切的联系;参与能够为公民获得平等的表达机会和发言权创造条件;参与能够有效地维护公民个人以及共同体的利益,养成民主习惯和民主意识。

2.基层协商民主有助于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奠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公民社会在非正式的政治活动中的关键作用,是形成公共舆论,并将其传达到制度性决策层面。一个繁荣健康的公民社会不仅为国家民主化提供资源,而且也能够对国家民主承诺的逆转进行控制。协商民主能够通过确认公民身份,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促进和发展公民社会。通过畅通、开放多样的协商路径不断完善民主制度,激发民众参与对话和讨论的热情,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和协商能力,促进协商民主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得到民主保障并成熟发育的积极的公民社会,又不断开拓协商的新领域,创制协商民主的新形式,在与国家和各团体之间的博弈和协商中推进政治民主的发展。

3.基层协商民主有助于公民文化的建设,形成宽容、理解、对话、倾听和理性的民主氛围。公民文化的理性特征,强调公民应有足够的政治认知能力和信息判断能力,以确保政治参与的有效性。公民文化的积极性特征则强调公民应以负责任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参与政治事务和公共决策。公民文化的核心是公民的政治参与,公民既有政治参与之能力,也有政治参与之积极性。协商民主能够在实践中培养出良好的公民精神,建构民主政治的文化心理基础,从而形成和谐社会的精神纽带。

4.基层协商民主能够促进基层管理和决策的合法化。管理决策只有在获得广大政策对象的认同和支持,即获得合法性的基础上才能够有效实施。基层协商民主能够通过讨论、审议,在尊重公民有效参与的过程中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决策是在公民及其代表的公共讨论和争论过程中形成的,公共利益是他们的共同诉求,集体理性具有超越个体自我利益与局限的优势。形成决策的过程是将说服而非强制看作是管理的核心,从而促进决策的合法化。

5.基层协商民主为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提供了新的手段。人类的政治实践证明,权力运行必须受到有效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业已成为全民共识。对权力的约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权力对权力的制约,也要有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既要有纵向的制约又要有横向的制约;既要有上对下的制约也要有下对上的约束;既要有政府施政公开透明前提下的民众监督,也要有媒体、社会组织的舆论监督等等。只有这些监督和约束形成合力,有足够的力量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才可以对权力的形成有效的管控。00

(三)基层协商民主对社会稳定发展的作用

随着我国工业化、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中国的社会结构和阶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多元化的社会基础逐渐形成。不同主体、不同利益、不同阶层的冲突也越来越复杂,社会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增加,社会稳定面临多重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协商民主可以发挥重要的平衡和调节作用,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1.基层协商民主有助于拓展利益表达渠道。协商民主通过各方平等、自由的对话、讨论、辩论和协商的过程,使各方都能了解彼此的立场,拓宽彼此的心胸,进而把私利提升为公利,达到公共利益的一致。协商民主在参与、讨论和集体反思的过程中,尊重各种不同的偏好、利益和观点,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协商民主强调对话与协商,有利于推动公民个体、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对话和交往,增强政策的合法性基础,扩大并促进公共利益。

2.基层协商民主有助于实现利益平衡。协商民主可以在参与者之间产生更多政治支持、正当性与信任,从而为实现这种合理的平衡找到一条新的途径。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实现利益的均衡,基层协商民主通过最大限度地吸收利益相关者参加公开、平等的理性对话、沟通,将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开诚布公地放到协商的平台中,通过反复的博弈,逐步达成各方利益的分配协议。这个过程是公开、开放的,甚至可以接受非利益相关方的观察和监督,让整个利益平衡的过程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开放给所有的参与者,各方的信息是全面的,博弈的过程是理性的,平衡的过程是各方利益妥协并合作的过程,最终形成各方认可的利益分配方案,促进公共事务尽可能照顾到各方的利益诉求,实现公共事务利益最大化。

3.基层协商民主可以汇聚群众的合理诉求。协商就是各种不同的声音互相交锋交融的过程,群众通过协商的方式将自身的问题反映出来,并且针对相关问题在不同的人之间进行商议,听取不同意见,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诉求是否合理。管理部门通过开展协商的方式,了解群众遇到的困难,倾听群众的心声,收集群众的合理诉求。协商民主的功能就是将分散的利益诉求引导到协商民主这个通道中,打通公共治理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客体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渠道,并通过平等的对话机制,让各方进行充分的表达、角逐和博弈,并在协商一致目标的指导下达成让步、妥协与和解,解决各主体间的目标差异和各种矛盾。

4.基层协商民主可以协调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协商民主尊重不同的利益,承认多元社会的多元利益冲突。在公众讨论共同问题和冲突的过程中,各种利益能够自由表达并得以充分考虑。协商民主能够使公共利益听取到弱者的声音,保证那些弱势群体利益的最大化。正是因为公民在参与过程中对某些公共目标有共同的理解,参与者才会在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中,受程序性规则的引导并趋向公共利益,而不仅仅是关注自身的利益。公共利益导向能够引导公民实现多元冲突基础上的一致,在协商之后,他们愿意为公共利益协调自我利益间的冲突。

5.基层协商民主可以减少非理性表达的风险

协商民主首先是一个通道和平台,将利益相关方安排到其关切的对话机制中,能够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和公共权力部门进行直接的沟通,形成真正的参与和互动。这就减少了因为各个主体间隔阂和公共权力部门沉默、压制带来的情绪积压的风险。协商民主的机制要为基层的矛盾累积寻找合适的出口,形成相对稳定的解决机制,推动各方回归到理性的秩序内完成对话和协商,最终实现利益均衡,化解矛盾,从而避免非理性利益表达和诉求带来的管理风险以及社会不稳定甚至动荡。通过基层协商民主,各方在沟通中了解各方利益立场和深层次原因,通过对话建立相对稳定的信任与理解,促进各方对相互立场的谅解,为各方在利益表达中形成妥协与和解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基层协商民主的现实状况与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公民的政治意识和民主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参与政治活动的热情和能力明显增强。“市场经济激发了人们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公共意识,并反过来产生了对于民主程序和民主机制的需求”⑥。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基层协商民主形式逐渐萌芽并迅速发展起来。

近年来,各地运行比较普遍、较有影响的基层协商民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民和居民会议

村民和居民会议,是我国基层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村民会议是农村民主决策过程中最基本的、最主要的形式,在村民自治中具有最高权力。此外还有村民代表会议等,都是由村委会组织与会人员,就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表决作出决策。居民会议是城市基层居民比较理想的自治模式,在当前的社区自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各地对居民会议召开的具体规定大同小异,但对于居民会议及其决策的有效性一般都有基本的要求,居民会议的议定结果具有最终决定权,居委会和全体居民必须接受和执行。

2.民主恳谈会

民主恳谈是由浙江温岭市原创的一种基层治理形式,其最初目的在于对农民进行现代化思想宣传教育。后来民主恳谈会的功能不断扩充,用于广泛征求农民对于当地发展的建议,成为解决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各种矛盾的有效途径,逐步发展为政府官员与普通民众间的协商对话机制。民主恳谈会作为有效的基层自治形式之一,在温岭市已成为一种制度规范,并在其它地区得到普遍推广。民主恳谈会架起了群众与公共事务管理间的桥梁,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民主恳谈变得更加科学合法,群众在民主恳谈的过程中也得到了良好的教育,提高了政治素质和公民意识。

3.社区论坛

社区论坛是为了社区内公共问题的有效解决,将社区内的居民召集起来,展开平等协商、讨论的一种基层自治形式。在不同地方社区论坛有不同的叫法,如居民论坛或居民议事会等。通过这种论坛的方式,吸纳社区内的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进而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提高的局面。居民论坛主要关注与社区利益息息相关的现实问题,注重论坛的实际成效,坚持“逢事必议”的基本原则。社区论坛有效地调动了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可以基本实现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社区公共事务的目标。

4.公民评议会

公民评议会和上面的村民和居民会议、民主恳谈会有所不同,它的目的在于提供给普通民众一个评价地方干部业绩的途径,这种会议在农村和城市社区都有出现。公民评议会有一套比较规范的程序,一般情况下会议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接受评议的地方政府干部就业绩向与会人员作报告;其次,被评议者接受与会人员的提问,提问结束后,与会者要评议干部的报告、相互讨论并交换意见;最后,诉诸投票或填评议表得出结果。评议会的结果,对地方领导干部的政治前途和奖金等级有重要影响。公民评议会对基层民主的贡献有目共睹,这种把官员工作业绩交由民众进行公开评价的做法,为民众对政府官员进行监督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

5.企业内部协商

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的协商民主机制,是我国基层协商民主新的增长点。企业内部关于企业发展和员工利益的决策需要员工的参与,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的就是集体协商和劳动恳谈制度。集体协商在企业代表和员工代表间进行,协商的问题主要围绕企业决策、管理、创新、文化及劳动保障、内部关系等方面进行,可以达到和谐内部关系、凝聚职工人心、推进决策管理民主化、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企业等多重效果和目的,是企业工会制度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补充。

除了以上五种基层协商民主的主要实践形式外,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还存在许多其他形式,如民主听证会、民主议政日、民主议事会、社区议事会、村民民主评议会等,这些形式在基层协商民主的建设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民主的蓬勃兴起和创新实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对我国的民主政治和协商民主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1.协商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

协商民主的核心理念是协商主体的平等性,只有平等的双方或多方主体才能完成有效的协商过程。特别是作为现代公共权力代表的政府机关,与群众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关系。但是由于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政府机关内部,行政人员与上级之间是一种依附和从属关系;在处理社会事务过程中,官民有别,协商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特别是群众当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地位低下,声音微弱,处在更加不利的地位,他们的利益存在在具体协商中往往被忽视、被牺牲掉。

2.公共意识与公共利益认识不足

公共利益作为协商民主的最高目标,所有的协商民主参与人在协商过程中都应该把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总的指导原则。但是在现实协商过程中,参与协商的群众往往缺少公共意识,公共利益得不到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协商民主就会成为协商参与人之间讨价还价的过程,在双方利益得到满足的同时,却伤害了公共利益;或者说,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利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当公共意识普遍缺失的时候,公共利益就会得不到应有的关注。

3.协商中存在非理性参与现象

基层民主协商中的非理性参与时有发生,并且存在不断扩大和激烈的趋势。所谓非理性参与,主要是指人们的参与方式和参与态度情绪化,不符合相关制度和程序,甚至违反法律。在协商过程中,一些参与者情绪激烈、态度恶劣,不尊重他人,不遵守规则。在参与方式上,常见的非理性参与有行贿受贿、越级上访、写大字报等,更有甚者,一些群众闯入政府部门扰乱政府正常工作,或者对他人进行人身和名誉攻击,甚至采取威胁利诱、打击报复等恶劣手段。上述情况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其影响极为恶劣,不容忽视。

4.弄虚作假,流于形式

目前一些地方的基层民主协商,也出现了走形式、做样子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第一,有协商民主之名,而无协商民主之实,使基层协商民主变味走样,失去实际意义。第二,一些基层协商民主的具体运作和运行,由政府或管理部门实际操控、暗箱操作,不能够真正反映社情民意,发挥沟通协商的实际作用。第三,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对协商结果及其具体落实不够重视、不负责任,使协商成果无法兑现,协商目的和实效落空。

5.利益驱动没有转化为责任驱动

在政治民主化初期,民众主动参与政治的目的主要在于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尤其是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但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方向,在于使利益驱动型的政治参与不断向责任驱动型转变。在基层协商民主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参与主体,包括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政治责任的认识非常肤浅,仅把在违法行为上的“不作为”看作尽到了责任,而忽略了在有益事件上的“作为”。

三、全面建设和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对策

如何进一步全面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不断完善基层协商民主的有效渠道和方式,发挥基层协商民主的功能和作用,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建设和实践探索的重要课题,也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社会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重要任务。为此,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

(一)进一步深化基层协商民主的内涵建设

1.建立健全各种协商机制

基层协商民主的实现,有赖于各种具体协商机制、方式的形成和完善,需要不断拓宽群众参与协商的渠道,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用常态化的协商民主服务于科学决策。要通过立法和建立规章制度等形式,对民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规则等进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和规范,保证民主协商活动的健康开展和运行。进一步树立和坚持基层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统一兼顾的原则,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协调平衡的原则,民主与集中互补兼用的原则。

2.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和体系

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基层协商民主功能实现的保证,也是基层协商民主实现的重要渠道和内容。基层协商民主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协商的过程和结果都无法达到协商民主的预期,协商的结果往往会偏向协商制度的掌控者。监督体系应包括制度内监督和制度外监督两方面。制度内监督包括评议制度、问责制度、公示制度、检举制度、信访制度等。而通过大众媒体进行群众监督,则是制度外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大众传媒可以在协商民主运行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媒介作用,可以将协商民主中涉及的公共利益、私人利益以及协商过程中相关问题公布于众,使协商活动置于最广泛的群众监督视野之下。

3.培育非政府组织的协商主体

非政府组织存在于国家与个人之间,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形成一个中间层和缓冲带。当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能形成一个隔离区域,寻求建立二者之间的平衡,从而保持社会的稳定。在市民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应自觉主动地培育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和利益群体,作为基层民主协商的重要主体。在基层协商民主的过程中,这些组织可以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将不同利益加以综合,形成一定规模的利益聚合,从而更好地代表利益相近者的权利。

4.注重协商成果的转化和落实

基层协商民主能否最终发挥作用、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解决好协商成果转化和落实的问题。要推动协商成果进入党委、政府的决策过程,既要靠党委、政府重视,切实把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也要靠各方面协商主体积极主动的作为,切实做好政治协商成果转化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保证政治协商成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和管理部门对协商形成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要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对各种意见建议进行及时反馈,通报办理和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优化基层协商民主的外部环境

1.提高群众的协商参与能力

“公众对政治体制的认同必须以一定程度的参与为基础,广泛的政治参与是化解社会冲突的有效途径。”⑦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是基层群众,群众要充分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协商参与能力,同时政府和管理部门也要为此提供充分的条件和保障。要通过学校教育,从基础做起,培养新一代高素质的协商主体。同时要加强社会教育,提高基层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为他们提供获取民主协商技能和法律专业知识的途径。同时,通过政治实践锻炼基层群众的民主协商能力,借助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自治以及城市居民自治等各种现实协商形式和手段,提高民主协商素质和能力。在实践当中使群众逐步熟悉民主协商的操作规范和流程,提高参与民主政治的质量和效率。

2.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

党和政府在社会民主政治发展中起主导作用,领导干部对民主政治的认识影响着他们在实践中的行为方式。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准。领导干部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特别要善于听取逆耳忠言,虚心接受来自普通民众的各种意见和建议。提高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既需要更新领导干部自身的认知系统,也需要优化外在的政治环境。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意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理念的教育,要建构有利于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形成的民主制度,要大力推进社会舆论监督,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为置于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之下。

3.培养群众的公民意识

协商民主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它要求有一种宽容、理解、对话、倾听和理性的民主氛围,营造良好的政治文化环境。要形成这样一种氛围和环境,首先要加强对普通大众的公民意识的培养。一般来说,现代公民意识主要包括:权利意识、责任意识、自主意识、平等意识、自律意识、宽容意识、竞争意识、契约意识等诸多方面。公民意识的普及与增强,需要进行有关公民个体修养和素质的教育,使公民真正成为护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的独立个体。公民意识的普遍形成,必须建立在每个公民个体的具体实践上,只有经过具体的实践环节并得到肯定和反馈,人们才能确切认识到自身的公民身份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才能进一步社会化为普遍的公民意识。

4.利用大众媒体传播公民文化

公民文化是公民对于共同体的态度取向,包括公民的价值、信仰和态度等。一方面民众参与基层民主协商有利于公民文化的形成;另一方面基层民主协商也需要良好公民文化的支撑。公民文化的传播离不开现代传媒手段,要充分发挥大众媒体传播公民文化的功能,培育协商文化,构建民主氛围。要为舆论监督立法,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大众传媒的行为。要保证大众传播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另外,还要在媒体和社会协商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一方面领导干部要真诚欢迎和接受大众媒体等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另一方面新闻媒体要向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条件,为公民进行民主协商、政治参与提供及时便利的信息支持。

(三)进一步推动基层协商民主的创新、探索和试验

基层协商民主,是一种全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蓬勃的生机活力,但是,目前还处在成长发育的阶段,还有待进一步成熟完善,还有很多问题需要作出进一步回答。

1.全面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探索

面对这个新兴的政治制度、政治形态,我们一方面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肯定,以积极的姿态迎接和应对,另一方面,更要以严肃认真和对社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推广和建设,大胆地进行尝试和探索。首先要进行理论层面的研究和探索,从理论上解决有关的课题和问题,在这方面,理论界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更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开拓,摸索前进,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为基层协商民主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全面推进开山引水,铺路搭桥。

2.不断拓展基层协商民主的创新

基层协商民主本身是一种新生事物,是一种新型政治制度,和新锐政治形态。基层协商民主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同样需要不断开拓创新。要以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引领基层协商民主的建构,以创新思维、创新态度面对和解决基层协商民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应对各种挑战和障碍。在基层协商民主的伟大实践中,不断进行理论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形式创新、程序创新和内容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丰富基层协商民主的渠道和方式,不断拓展基层协商民主的领域和空间,不断提升基层协商民主的现实价值和意义,更好地发挥基层协商民主的政治功能和作用。

3.积极开展基层协商民主的试验

要进一步促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建设和完善、推广和普及,很重要的一个思路和措施,就是要积极开展基层协商民主的政治试验。在具体方式和做法上,可以采取专项试验、专题试验、典型试验、定点试验以及小范围、小规模试点等多种形式,展开全方位的、深入具体的实践和试验。通过实验试点的方式推广基层协商民主、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为基层协商民主自身的不断发展完善探索路径、调整方向、积累经验,而且可以为全方位、多层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不仅可以通过具体实践和生动现实落实、兑现、检验理论探索和研究的成果,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政治成本、减少政治风险,从而以最小的改革风险和代价获取最大的改革成果和收益。也正因为如此,对待基层协商民主的试验,可以胆子更大一些、步子更快一些,不怕出问题,不怕犯错误,积极探索、勇于尝试,从基层协商民主做起,以基层民主为坚实基础,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大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⑧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⑨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基层协商民主将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开启了中国民主政治改革的实质进程,掀开了政治体制改革崭新的一页。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而积极探索前进的必然结果。基层协商民主的不断建设、推广和完善,必将有力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深刻改变中国社会的民主政治格局,对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全面繁荣发展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引文注释:

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6页。

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1页。

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9-30页。

④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页。

⑤李君如:《中国能够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北京日报》2005926日。

⑥陈家刚:《温岭改革:开启基层协商民主的新途径》,《学习时报》20121226日,第005版。

⑦申恒胜:《政治沟通视角下的基层协商民主路径》,《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9页。

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1页。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

[3]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4]陈家刚:《协商民主引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03)。

[5]李君如:《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刊》200904)。

[6]庄聪生:《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604)。

[7]朱益飞:《近年来国内协商民主研究综述》,《社会主义研究》200802)。

[8]张志泉、姜其沅:《论协商民主及其在我国的应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304)。

[9]江必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光明日报》2013115日。

[10]左宪民《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求索》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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