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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树声主席在民盟十届十一次中常会上的讲话


各位常委:

本次中常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民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做好民盟参政议政工作的思路、举措,进一步提高民盟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近年来民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主要成绩和经验体会

民盟十大以来,民盟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作为参政党,我们与执政党共襄伟业,同庆盛典,先后迎来中共中央“五一口号”发布60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多党合作制度确立60周年,系统总结了多党合作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民盟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的历史经验。同时,作为参政党,面对国家遭受汶川地震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影响以及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复杂形势,我们与执政党肝胆相照、共克时艰,恪尽参政党之责,汇聚全盟之力,参政议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着力在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的政治协商中有所作为,努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盟中央领导多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上,就灾后重建与灾害和应急社会管理建设、教育改革与发展、宏观经济调控、“三农”问题、执政党建设等重大问题坦诚发表意见。两年来,民盟中央16次致函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统筹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等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得到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等领导同志的重视和批示,有的建议已被吸收采纳。前不久,我们又通过有关部门就“十二五”规划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民盟各级地方组织负责同志也通过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的协商活动,就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积极建言献策。这些都体现了民盟在多党合作事业中的自身价值,起到了促进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积极作用。

2、始终把政协会议作为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平台,就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尤其是将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作为主要关注内容。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盟中央共提交大会发言12篇、提案76件,民盟组政协委员共提交大会发言140篇、提案818件,内容涉及国家经济与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盟中央的7件提案入选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受到相关单位和媒体的高度重视;盟中央关于“高等教育持续发展呼唤制度创新”等3次大会口头发言,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去年,盟中央提出了“关于以‘转方式、调结构’推动‘保增长、扩内需’的提案”,今年,我们又在大会发言中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体现了我们对于促进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的不懈努力。两年多来,地方盟组织和各级政协中的盟员同志也充分利用政协平台建言献策,提出建议,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为促进地方经济的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工作方面,盟中央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形成了信息来源保障体系,自2003年全国政协就这一工作进行年度统计评比以来,7年间,民盟中央6次名列第一名。

3、坚持把调研、论坛、研讨活动和社会服务工作作为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载体,拓展了议政建言的成果来源,扩大了民盟的社会影响。民盟中央和各省级组织就中共中央委托课题和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奔走城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取得丰硕成果,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政协提案。换届以来,各级专委会和各省级组织活力增强,举办的论坛、研讨会的数量增加,质量提高。两年来,盟中央及专委会、省级组织共举办论坛、研讨会20余次,重点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和扩大。去年,民盟中央和达沃斯世界风险论坛等单位共同主办了“2009中国·成都国际灾害风险大会”,体现了民盟在推进政府与社会重视灾害与应急管理问题的成效;教育、农业、海洋事业、文化、民生、法制等专题论坛、研讨会,也已成为我们集纳政策建议的重要平台。

民盟中央发起主办的“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大学校长联谊活动”,已连续举办五届。2008年、2009年的年会分别在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举行,来自两岸四地的20余所著名大学的校长莅会,就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高校联合培养高端人才达成共识并签署合作意向书。这一活动在推进两岸四地交流与合作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为新形势下加强海峡两岸联系,促进文化交流与祖国和平统一做出了民盟特有的贡献。

近年来,民盟各级组织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在发扬传统的“做好事、做实事”的基础上,社会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领域、增强成效。支边扶贫工作逐渐转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轨道,甘肃定西、贵州毕节、河北广宗、广西那坡、四川遂宁成为民盟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的范例。“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开展三年来,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5万多人次,捐赠款物达2500多万元,民盟为四川地震灾区援建的广元民盟烛光中学已经投入使用。帮教活动的社会效益日渐显现,受到司法部门的欢迎和社会舆论的好评。社会服务使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得到了延伸和拓展,扩大了民盟的社会影响,同时也深化了我们对国情的认识,强化了议政建言的实践基础。

4、全盟参政议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盟员的参与热情,增强了盟组织的凝聚力,推动了民盟的自身建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离不开广大盟员的热情参与,离不开盟内专家的积极支持。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盟员通过政协平台发挥作用,担任各级人大代表的盟员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领导职务的盟员,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廉洁勤政,从政为民;担任中央和省级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等特约职务的盟员,体察民情,反映民意,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和民主监督;盟员中的广大专家学者积极发挥专业特长,通过参与调研、撰写提案等多种形式参加盟组织的参政议政工作;广大基层盟员结合实际建言献策,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盟的参政议政工作,是一项汇聚全盟智慧与资源的事业。通过参政议政的各项具体工作,把全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促进了盟的自身建设,增强了盟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增强了广大盟员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各位常委: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多党合作的格局中积极建言献策,是民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基本原则;二、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民盟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努力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是民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着力方向;三、坚持“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政治理念,高度关注民生,倾听民众呼声,努力承担参政党的社会责任,是民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价值取向;四、继承民盟求真务实、深入调研的优良传统,突出盟的界别特色和传统优势,紧跟当前的形势变化和中心工作,坚持讲真话,做诤友,是民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工作作风;五、充分发挥地方组织和广大盟员的积极性,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合作,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是民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保障。

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但相对于全体盟员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在总结成绩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国际形势的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的艰巨繁重,都对我们的参政议政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质量与水平,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从我们自身来讲,参政议政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形势变化结合得不够紧密,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盟内资源的整合不够充分,绩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等,都是制约参政议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因素,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参政议政工作

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形势虽有很大好转,但回升向好的基础并不稳固,短期问题和长期矛盾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两难”问题增多,我们面临的形势甚至更为复杂。新的形势不仅要求执政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同样也要求参政党切实提高能力和水平,开创参政议政工作新局面。

1、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建设学习型参政党是民盟自身建设的长期目标。全盟同志要认真学习多党合作的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明确参政党履行职能的政治方向。要清醒认识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加强对国际国内形势和国家大政方针的研究,不断深化对经济与社会建设所面临的深层次矛盾的认识和把握,深化对突破矛盾的方向和解决矛盾的切入点的认识和把握,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规律的认识和把握。

全盟同志必须明确,参政议政作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民主党派充分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既是适应形势变化、完成改革发展重大历史任务的需要,也是民盟在多党合作事业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做好新形势下的参政议政工作,不仅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而且对于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作的机关是盟的工作的枢纽,盟机关的参政议政专职工作人员

有普遍性的、平台方法,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智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参政议政队伍建设。人才队伍的状况,直接决定着参政议政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各级盟组织在贯彻实施“人才强盟”战略的进程中,要注意加强参政议政人才的发现和培养。要把政治素质好、有参政议政潜质、特别是参政议政工作急需的专门人才,充实到盟的人才队伍。同时,要加大对盟内现有人才资源作用的发挥,入盟不分先后,使用不拘一格,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创造条件,帮助参政议政人才搭建平台,扩大影响,并及时推荐他们到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岗位上,为做好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注重发挥好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盟的各级组织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政人员、特约人员等,是民盟参政议政工作的骨干力量。各级组织要注意提高他们的参政意识,提高他们的建言立论水平,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其在全盟参政议政工作中的骨干和带头作用。

进一步整合盟内的人才和智力资源,形成一个分层分类、上下统一的专家人才库,是今后民盟参政议政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努力方向。要总结推广一些省级组织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加强专委会的建设,努力把各级专委会建设成为机制灵活、富有活力、参与面广、研究力强,能够在盟的参政议政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智囊团队。各级组织要尽力创造条件,切实帮助专委会解决工作时间、调研经费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盟内外专家的智慧和力量,使盟的参政议政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同时,还要在提高盟机关参政议政专职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各级机关是全盟工作的枢纽,参政议政职能部门在盟的参政议政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责任。打造一支具有较好素质和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是实现盟内资源整合、提升全盟参政议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3、注重规范,增强实效,进一步完善全盟参政议政的工作机制。近年来,盟的各级组织普遍重视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建设,对于推动参政议政成果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一个时期,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这些机制,推进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高。

对此,一是要完善选题机制。在过去的工作实践中,我们逐步建立了“专家广泛参与和领导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参政议政课题遴选办法,明确了省级组织申报、民盟中央综合协调的选题工作程序,提高了选题的科学性。还需要强化的是进一步提高操作的规范性,明确细化领导决策责任,吸收更多的专家参与,同时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获取更充分的信息,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符合民盟特点的高质量选题。

二是要完善调研机制。重视调查研究,是盟的历届领导集体始终坚持的优良传统。深入的调研是取得高质量参政议政成果的保证。要高度重视民盟在各级政协中的作用,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与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健全中央与地方协作调研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吸收更多地方组织和政府部门以适当方式参与调研,使成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积极探索深入调研的有效方式,发挥基层盟员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盟员专家的学术专长。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建立盟内共享机制,推动参政议政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三是要完善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参政议政工作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大力表彰在参政议政工作中取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在工作条件、经费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同时,还要将参政议政成果与领导班子考核、后备干部推荐使用结合起来,更好地调动和激发全盟参政议政工作的积极性。

4、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完善、创新治国理政的理论,对执政规律的认识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作为参政党,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高度重视在理论方面的建设和创新,并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使我们的参政议政与共产党的执政相得益彰。

理论创新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思维定势,直面现实,追求真理,不断开拓思想的新境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总结全盟参政议政工作的成功经验,逐步深化对参政议政规律的认识,把具体的经验体会提炼升华,形成带有普遍性和系统性的理论观点。理论创新要密切联系参政议政工作实际,努力回答在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要敢于正视形势的变化对盟的参政议政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探索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新模式。要善于把理论研究的新成果转化为现实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入调查研究,大胆开拓创新,切实增进工作实效,使盟的参政议政工作成为实现参政党价值的重要途径。
    各位常委:参政议政是参政党的基本职能,也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和立足之本,希望大家围绕会议主题,畅所欲言,进一步凝聚共识,务实创新,努力推进民盟参政议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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