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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今年222日,即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召开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庆伟书记在会上讲话,对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省委办公厅印发《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认真推进落实,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省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我省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对当前我省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毫不避讳,提出要持续整顿“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重点聚焦“四风”新表现,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责失信、弄权勒卡、机构臃肿、能力不足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一是解决政府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问题。重点是不讲诚信,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强,方法简单粗暴;不守规不守法,对行政复议、仲裁和法院判决结果拒不执行,致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二是解决政策梗阻、弄权勒卡问题。重点是地方保守主义盛行,部门利益至上,执行国家和我省利企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账上;以稽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变相参与经营活动与民争利,企业投诉处理不及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搞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四指定”,插手工程项目。三是解决流程不优、机构臃肿问题。重点是办事流程不公开,窗口大厅多头受理、搞“前店后厂”;“四零”承诺服务不兑现,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多次跑”“往返跑”情况较多;涉及多部门事项环节多时间长,网上办事不便,移动政务滞后;机构重叠、设置随意,职责权限不清、业务交叉,因人设岗、人浮于事。四是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重点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改革政策“空转”,不研究解决问题;调研变作秀,项目搞“盆景”;文山会海泛滥,内容不接地气;用责任状推卸责任,用考评代替落实;数字造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搞材料政绩、文字经验。五是解决不细不实、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是本领不强、专业不精,工作拿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基本功不扎实,家底不清、情况不明;政策研究不透,制定方案跑粗、措施不实,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遇事拿惯例当依据,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事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省政府企业投诉中心自成立以来受理投诉事项1029件。近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与破坏发展环境相关事项997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47人。以上数据,一方面体现我省对环境建设整治力度之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解决。

二、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建议

抓环境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认真落实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我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有针对性的推进整治工作,以促进全省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

(一)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我省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为2018年度立法计划中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建议开展立法时,结合我省实际,对症施策。严格履行立法程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场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的意见,认真听取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意见、建议,积极学习已经开展相关立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地区先进经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制度设计,为我省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程序和环节。注重抓好已经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清理各类无谓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注册资本认缴、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等制度,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组建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证照库,推动便捷服务。对需要群众到服务大厅和窗口办理的事项,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研究并发挥哈尔滨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方面的示范作用。

(三)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最终要由干部队伍和执法人员来落实推动,这就需要在提高干部队伍和执法人员素质上下功夫,在强化业务培训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服务意识的培养,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及执法人员树立正确服务理念,正确认识严格执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服务企业发展,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多为市场主体办实事。深化“四零”创建,持续抓好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加强对实施行政权力人员特别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四)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制,把强化监督和问责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坚决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理,并按照“一案双查”“一问三责”的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17年,我省召开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使广大干部受到触动、引以为戒,取得很好的效果,建议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进一步发挥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强化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和服务保障力度。探索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指定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开展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要讲求诚信,制定的规划、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招商引资承诺要于法有据、如期兑现,不能随意改变;如因政府的原因而改变的,或者由于法律法规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确需改变的,由此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政府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坚决纠正和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随意变规划、变政策”“不守信用”等问题,坚决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避免“中梗阻”的现象发生。

(六)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促进企业合法经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要求,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和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健全守法信用记录,推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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