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你目前的位置 >> 首页 > 公告信息

民盟黑龙江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31121日,民盟中央向全盟下发《民盟中央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和《民盟中央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通知》和《方案》提出,从今年第四季度起,到本届届终,在全盟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是政治交接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化和延续,是加强民盟自身建设、提高民盟参政党素质能力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的必然要求。

根据民盟中央《通知》和《方案》,结合我省民盟工作实际,经民盟黑龙江省十一届八次主委会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活动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民盟黑龙江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代表人士为重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广大盟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参政党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准确把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不断凝聚深化改革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推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

二、 学习内容

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当前要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充分利用丰富的盟史资源,宣传民盟老一辈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同时,结合民盟工作实际,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创新学习实践活动的思路、方式和载体。增强广大盟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统一认识、坚定信念、鼓舞士气、凝聚力量,不断巩固政治交接成果和多党合作思想政治基础,推动全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实施方法

从今年12月起,到本届届终,在全省民盟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整个学习实践过程包含以下环节:

(一)动员准备环节

重点是通过调查分析,了解我省广大盟员的思想动态及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计划,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1、学习资料:中共十八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共领导人论多党合作的重要文献、多党合作的重要文件及领导讲话。

2、参考资料:盟史、盟章以及民盟领导及代表性人士论述多党合作的文章,反映民盟老一辈亲身参与多党合作实践的回忆文章,新时期民盟代表性人士的先进事迹。

3、形成宣传交流机制:加强盟省委对地方组织、省直基层组织的指导和联系,以及各级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发布信息,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各级盟组织要切实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平台和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盟讯和网站,开辟专栏、专版和专题,大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及时做好引导、示范和交流,努力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扩大社会影响。

动员准备阶段时间为:201312月至20146月。

(二)学习教育环节

坚持以人为本,探索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教育方式,使思想政治工作与多党合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要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开展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力求使学习实践活动不流于形式,起到深入人心、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作用,达到提高民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代表性人士思想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的目的。

1、学习实践活动要与参政党理论建设相结合。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邀请党校、社院以及大学和社科界的党建专家和理论工作者到盟组织机关,盟员集中的大学、科研院所的委员会讲学;同时有条件的盟组织应积极选送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代表性人士和盟务工作骨干到党校、社院进修学习,通过学习要达到统一认识,解疑释惑,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目的。同时,以此为契机,提升参政党理论研究工作水平,探索思想建设长效机制。

2、学习实践活动要与参政党能力建设相结合。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信念,提高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起点上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激发广大盟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建功立业的荣誉感与使命感。

3、学习实践活动要与组织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治交接相结合。要把学习实践活动贯穿于组织建设的各个环节,引导广大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部门要配合组织部门的工作,采取短期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与盟员骨干培训班、新盟员培训班相结合的方式,把好入口关,选准苗子,重点培养,及时推荐,促进多党合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学习教育阶段时间为20147月至20166月。

(三)总结提高环节

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善于发现问题,特别是要找出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带有普遍性和共性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方案,推动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巩固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形成思想建设长效机制。

要定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报送学习实践活动的理论研究成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盟省委领导和各级盟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撰写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心得体会的文章,为广大盟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指明方向,交流经验,带个好头。盟省委在适当时机将召开全盟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表彰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四、提高认识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贯穿中共十八大的鲜明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伟大事业和长期任务。广大盟员在改革发展的辉煌成就中见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坚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有能力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民盟作为参政党,必须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要通过本次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的政治思想基础,进一步深化对我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历史必然性、伟大独创性、巨大优越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参政党性质地位、优良传统、独特优势和责任使命的认识,努力把民盟建设成为高素质的参政党,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

五、注重实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民盟进一步发挥参政党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盟的各级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要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充实并丰富活动的内涵,使学习实践活动与盟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盟的各级组织要紧密结合盟员思想实际,采取盟员便于参加、参与的方式,引导广大盟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全盟要发挥智力密集、视角客观、氛围宽松、渠道畅通的优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多建睿智之言、多出务实之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新的力量。

六、组织实施

民盟省委成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赵雨森主委为组长,杨永道副主委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健凤秘书长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负责人组成。

各级盟组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坚持和发展近年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认真动员,明确目标与要求,积极组织落实。

学习实践活动要积极争取党委统战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这一关键环节,探索规律和经验,创新载体和形式,形成实效和实绩,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把广大盟员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事业中来。

 

                               

民盟黑龙江省委员会

                                          20131230

附件下载:本地下载


中国民主同盟黑龙江省委员会


Copyright © 2013-2020 hljm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黑ICP备16005832号-2